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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侨界企业家协会首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草)

省直及各市侨界同仁、各会员:

    为了更好地贯彻辽宁省侨联八次代表大会精神,凝聚广大侨界企业家为我省新时期三大经济战略贡献力量。拟筹备成立的辽宁省侨界企业家协会已于2010年6月1日经辽宁省侨联、辽宁省民政厅正式批准,并成立筹备组。经研究拟于2010年8月初举行辽宁省侨界企业家协会成立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会员的推荐、审查、登记工作

   (一)、会员推荐条件

   1、个人会员:在我省具备归侨、侨眷、华侨身份的个人,在企事业单位优秀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全省五侨部门中侨界工作者;一直以来热爱侨团组织并能为其做出重要贡献的企业家。

   2、单位会员:海内外合法注册的归侨、侨眷、华侨的企事业和社团组织; 涉侨部门、组织投资创办的企事业单位、侨属企业;

    3、承认并遵守《辽宁省侨界企业家协会章程》,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取得一定成果,热心社会公益和侨界事业,具有一定影响或代表性的企业家或企业,本人自愿参加,按照规定程序推荐,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均可加入辽宁省侨界企业家协会

   (二)、会员推荐办法及会费

     1、会员规模:首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规模拟在50-60人以上,其中理事占会员总数的50%左右,常务理事占理事的30%,

     2、会员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

     3、推荐会员工作范围为全省侨联系统和其他涉侨单位及部门,填写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

     4、会费:本着“取之于侨用之于侨”的原则,采取适当收取会费,有关会费收取标准需要经过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另行通知各个会员。

   (三)、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采用民主协商、部门推荐、理事会选举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副会长人数约占理事人数的15%左右。

    会长由在海内外有一定影响、并热心侨联事业,有一定经济实力并能为侨界做贡献(包括社会公益、捐款等形式)的海内外著名侨界企业家担任;副会长人选由在侨界具有一定影响并有一定经济实力并能为侨界做贡献(包括捐款等形式)、海内外侨界企业家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由推荐协商为主。

   (四)、填表要求

     1、用电子表格填写,书面形式一式三份打印、盖章,同时要备有电子版,内容要填写完整统一发至我会筹备组电子信箱:lncb@lncb.cn中;

     2,个人会员申请登记表(附件1)要粘贴2寸白底彩照,由会员本人签字;

     3、单位会员登记表(附件2)中应加盖单位公章;

 二、关于征集对《辽宁省侨界企业家协会章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本通知及各附件均可以在网站:www.lncb.cn点击“辽宁省侨界企业家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通知-资料下载获得。

 三、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8月1日

     报名方式:

     1、以书面形式报名直接寄到以下地址;

     2、电子版形式报名可直接登陆网站(网址:www.lncb.cn)首页点击“辽宁省侨界企业家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格下载即可。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224-4号6-3室;

     邮编:110002

     辽宁省侨界企业家协会筹备组

    

     联系电话:024-22526886、22526996    传真:024-22526996

     电子邮箱:lncb@lncb.cn     联系人:何旭鹏、绍华、鞠项杰

     网址:www.lncb.cn


附件:

1、辽宁省侨界企业家协会个人会员申请登记表
2、辽宁省侨界企业家协会单位会员申请登记表
3、《辽宁省侨界企业家协会章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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